关于2023届毕业生拟做延期毕业处理的公示
关于2023届毕业生拟做延期毕业处理的公示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汝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,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,学校按照延期毕业处理。经各系部、教务处,学院审核,我校有23人不符合毕业条件,拟作延期毕业处理。
特此将名单(详见附件)公示五日(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1日),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向学校教务处反映。